安徽商报3月25日讯4名无业人员劫持两名发廊坐台女后,非法拘禁长达72个小时以上。其间,3名歹徒还数次强奸两名坐台女,抢走她们的现金和手机。日前,合肥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分别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半不等的刑罚,被处相应罚金。
2005年6月3日23时许,被告人唐维柱、吴海峰、王红艳伙同吴浪涛(另案处理)等人来到肥东县龙岗开发区二十埠河桥东一发廊内,持刀劫持两名坐台女到大兴镇兴集村菜地里,抢走两坐台女手机、戒指及现金。6月4日凌晨3时许,唐维柱、吴海峰伙同吴浪涛将两坐台女挟持至无为县一旅社内,唐维柱和吴浪涛将两坐台女强奸。从6月3日至6月6日,4被告人在旅社内非法拘禁两名坐台女长达72小时以上。
(刑屹霆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