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推出的这一举措,每年将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数百万元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通讯员沈宇)为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负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批准,从昨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不再统一要求办理房贷险。 今后是否办理房贷险由购房借款人自主选择,此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贷款申请可参照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例说,以前假如职工要申请一笔35万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要交纳保险费(按7折计算)3640.7元。不办理房贷险后,一笔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至少可省去5000元的保险费用。按2005年中心放贷12.94亿元计算(平均贷款年限约10年),如果不办理房贷险,全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就可以减少保险费(按7折计算)支出759万元。
截至2006年2月底,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达到6146个,缴存职工24.66万人,累计为54451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5.42亿元,贷款逾期率仅为0.043%,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77.69%,居我省首位。
另外,除不再统一要求办理房贷险外,今年我市还计划推出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还贷业务、开办拆迁安置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有利于职工购房的多项举措。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