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所招本科生中本地生源偏多,一直受到舆论批评,又引起外地考生与家长的强烈不满。最近,有人提出按各地人口比例分配招生名额的建议,还有人提出应该限制重点大学招收本地生的比例。即使不考虑这些建议是否合理,是否可操作,建议者也忽略了一个在实际上无法回避的难题———重点大学经费的来源。
本来,全国重点大学的经费都是由中央政府通过教育部拨发的。在这一前提下,这些学校的招生名额如何分配,自然应该、也可能由教育部统一安排。但自从“985工程”计划实施以来,却发生了重大变化,除了北大、清华两所大学,其他重点大学都是与地方共建的,地方政府提供的经费一般要占一半,有的甚至更高。如复旦大学“985工程”一期和二期的经费都是12亿元,上海市政府提供6亿元。此外,上海设立的各种基金、科研项目、人才计划和地方性的津贴也是向复旦大学开放或包括复旦师生在内的,实际投入的经费不止6亿元。
地方政府参加共建,当然是对中央政府的响应,但既然是“共建”,当然也有自己的目的,其中最重要的两点就是借助重点大学雄厚的科研和教学实力,为本地提供更多科研成果和培养更多的人才,包括增加招收本地生的名额。既然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明确划分财政收支,地方政府用自己的钱投入本该由中央政府负担的重点大学,为本地争取一点回报,让本地纳税人增加一点入学机会,是完全正当的。重点大学招收本地生的百分比的确提高了,但与此同时,大学的办学能力增强了,条件改善了,教师的待遇提高了,招收外地生的绝对数增加了,资助外地贫困生的资源也更广了。所以在中央政府还无法完全负担重点大学的经费之前,在重点大学还离不开地方的“共建”之前,这种状况是难以改变的。
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地方政府不参与共建,则完全可以拿这笔钱去资助地方大学,或者新建大学,扩大本地的招生名额。还可以用优厚的待遇招聘教师,促进重点大学的“人才流动”,前些年社科院的学术骨干纷纷流向重点大学就是明证。当然,地方大学或新办大学的实力毕竟非重点大学可比,但培养考不上重点大学的一般本科生还是绰绰有余的。重赏之下,挖走一批学术骨干和科研项目,也并非难事。无论如何,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绝不可能是实行“共建”后的双赢。
那么,能不能由中央政府明令地方政府“共建”,却不许谈任何条件,也不得增加招收本地生的名额呢?在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讨论教育的公正性,提出改革的方案,不能脱离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才能逐步实现目标。
葛剑雄(复旦大学教授、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