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5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3个多月前,山西祁县南社村的乔宝贵还是一个扛着锄头下田、挑着箩筐卖菜的农民,如今他放下锄头,穿上工作服,在家门口的红海玻璃厂里做了一名配料工,月薪1200元。在山西农村,像乔宝贵这样“洗脚上田”、在家门口当工人的农民越来越多。 目前,山西已向省内外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其中240万人在本县、乡就地转移,就地转移率达62%以上。
山西有农村劳动力1100万人,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每年拿出60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各市、县成立300多所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学校,拿着当地企业的订单设制培训课程,为企业输送熟练工人。当地农民经过培训后,98%以上在县、乡企业上了班。
为使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转得出、留得住、富起来”,山西在发展县域经济时注意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吸纳农民工。祁县下申村有19户生产玻璃器皿的企业,全村劳动力都在本村企业上了班。通过财政、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山西加大投入,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县域特色经济。仅祁县的160户玻璃器皿企业就安置当地劳动力3.5万人;在定襄县,5.23万劳动力在本县锻造企业就业,占转移劳动力总数的96.9%。
农村龙头企业的发展,也使越来越多农民“离土不离家、进厂不进城”成为现实。山西省政府每年投入5000多万元,并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100家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以永济芦笋集团为龙头的10余家芦笋加工企业,吸纳当地农民3万余人;以肉鸡加工为主的山西粟海集团直接安排劳动力1800余人,带动周边20多个县市区3100余农户从事肉鸡养殖……目前,山西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1216家,10万元以上的有2272家,带动农户260万户,户均增收1100元。
就地务工后,劳务收入成为山西农民的“铁杆庄稼”。襄汾县景毛乡75%的劳动力都在本乡的16家企业上班,年人均收入3200元。山西省农业厅的一项调查表明,2005年山西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多元,其中劳务收入达到401元。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26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