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刘岚岚 记者李光实习生王旭)“足金”手链刚买一个月就变色,退又退不成,购买者李女士将其拿到专业部门检验,发现这条手链竟含很大“水分”。
李女士家住长海县大长山。去年12月10日,李女士在长海某商场的一家首饰加工店购买了一条“足金”手链,每克137元,共21.2克,该店负责人周某还给李女士开具了信誉卡。 李女士满心欢喜地戴了1个月,发现手链颜色发生变化,于是找到该店要求退货。首饰店负责人周某表示不能退货,只可以换货,还要收取80元折旧费。
李女士将手链拿到大连市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是该“足金”手链含金量为960‰,和足金含量相差30‰,而且该手链的实际重量20.82克,根本不足秤。
3月14日,李女士拿着此结果到长海县工商局大长山工商所举报,工作人员找到周某进行询问调查。最后,大长山工商所认定周某行为属欺诈消费者,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1080元,并处罚款8000元,李女士购货费和往返路费也由该首饰加工店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