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三月二十五日电(记者田齐)天津市认真贯彻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为台湾同胞创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津台两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截至二00五年底,该市累计批准台资企业一千八百二十一家,合同台资额四十三点五五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二十二点七亿美元,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台资企业实现赢利。
据了解,台商在津投资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投资数量明显增加。日臻完善的投资环境和可期待的高回报率,吸引了岛内如远东、鸿海、统一、光宝、台达电子、英业达、顶新等众多投资者。近十年累计合同台资额和实际利用台资额,均超过此前的四倍。
——投资水平不断提高。台资项目平均投资额从过去的一百万美元增加到五百万美元,其中投资上千万美元的项目达到一百三十项。
——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项目突出。台湾电子信息产业在津投资十二点五亿美元,占合同台资总额的近百分之三十。
——制造业成为投资的主要领域。台商在津投资的工业项目占合同台资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台资成为滨海新区投资新增长点。台商在滨海新区的合同台资额和实际利用台资额均接近该市台商投资额的百分之七十。
日前,天津市台办携手天津滨海新区赴长三角、珠三角和福建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宣传推介活动,引起当地台商的强烈反响,台湾工业总会、电电公会、石化公会等行业组织和知名企业纷纷组团来津考察,充分显示出津台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巨大潜力和良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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