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江苏籍男子张某,在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深圳分院任会计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财产194万余元。日前,市一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追缴回的194万余元赃款已经发还给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记者谭然/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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