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温州人形象再次经受考问。和以往姓资姓社争论、假冒伪劣危机不同的是,这次将世人的目光吸引到温州的是“炒团”经济。
尽管对温州人投资煤矿、油田、有色金属等领域的炒作,可能是“垄断既得利益者”的对撞结果,但不可否认的是,温州这些投资行为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许多。
在有了“温州炒房团”、“温州炒煤团”之说以后,但凡可能有丰厚回报或有“炒”的空间的领域,社会上有人就会把各种“炒团”前加上“温州”两字,对这一切,社会,也包括温州,或多或少地显出准备不足。
2006年初,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温州市委书记和本土经济学家不约而同强调的“通道”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2006年2月21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其中有关于放开民间金融的阐述。文件说,“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对于地下金融十分发达,又有数千亿游资需要寻找出路的温州来说,一直有放开民间金融的强烈呼声,2006年一号文件的阐述,无疑让温州人看到了曙光。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