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法官电话和适用法律法规
秦皇岛开发区法院启用新式裁判文书
本网讯记者马竞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判文书上载明的电话,向主审法官或主管院长询问或质疑裁判结果。 从今年初开始,该法院便启用了这种新样式裁判文书。
记者注意到,这种新的裁判文书样式是在旧的裁判文书样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封面和封底,并在正文后加注附件说明,写明裁判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文;有执行内容的案件还标明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另外,所有案件均注明案件承办人、庭长、主管副院长及法院纪检部门的联系电话。
据介绍,新的裁判文书样式旨在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使当事人明了裁判结果所适用的法律,并直观地加强对审判过程的监督,实行“主审法官、庭长、院长”三级答疑和“当事人、主管领导、纪检部门”三级监督,不仅增强了裁判文书的权威性与透明性,而且对于强化案件质量、加强法官违法违纪监督、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罢访率、实现公正司法、透明司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截至3月20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46件,其中上诉的案件只有9件,当事人服判率高达96.4%。(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