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近日作出规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或录用,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并办理社保。成都市2006年起正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成都市有关部门规定: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