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男的外出打工期间,女的独守空房,一陌生男子总是半夜来敲门骚扰。男的打工归来遇该男子又上门来,便一棒将对方打死。
3月24日,遵义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宣判。
据遵义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李成轩在浙江打工期间,其妻赵某不时打电话告知半夜经常有陌生男子来敲门骚扰她,李成轩于2005年11月6日晚赶回家。 赵某告诉丈夫骚扰她的人可能是李某,李成轩说不管是谁,再来敲门就打他两棒,
2005年11月7日凌晨2点左右,果然有人来敲门,李成轩认为又是那个男子,就突然打开房门,一边喊“打强盗”,一边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朝门外的李某打去,李某头受伤后逃走。天亮后,李成轩自己到红花岗区公安局深溪派出所自首。
后有人发现受伤的李某躺在一户人家的房子旁,将其送往医院,李某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今年2月,遵义市检察院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成轩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提请依法审判。
在法庭上,李成轩及其辩护人辩称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自己有自首情节,而且死者有过错,死者之死系其自身延误医治导致,他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还查明,李成轩将李某打伤后,即主动到派出所和村委会交代了将李某打伤的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成轩的行为给李某的家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鉴于李成轩作案后投案自首,并且受害人有一定过错,故判处李成轩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由李成轩赔偿李某的妻子医疗费、丧葬费共计69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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