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水元通讯员陈洁)近日,浦东新区制定《新区工会与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关于建立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接到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的举报后,新区工会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在1小时内赶至现场调解。
据了解,《意见》指出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的现象包括:对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按规定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此,新区工会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对企业用工及时监督、监察,并要求接报后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调解。劳动者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可拨打电话12315举报。
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和各社区、镇、开发区工会采取适当方式为本区域内企业分批提供劳动法律服务。“针对本区域内新建企业(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劳动法律服务在其成立当年不会少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