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日起,郑州市拍卖公告不再是随意刊登在任意一家媒体都有效的了。前日,郑州市商务局传来消息,《大河报》、《河南商报》两家媒体为郑州市拍卖企业公告指定媒体,今后在郑州市举行拍卖会的所有拍卖公告只能选择在这两家媒体刊登方为有效公示。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有大小拍卖行61家,每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都会在不同媒体上出现。郑州市商务局依据《拍卖管理办法》中“各省辖市商务局负责对在本市举行拍卖会的拍卖公告发布指定发行量较大的报纸或其他同等影响的媒体”的规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大河报》、《河南商报》两家媒体为拍卖公告指定媒体。
自4月1日起,各拍卖企业对拍卖活动的公告,应考虑到所产生的效果,在指定的媒体范围内自由选择进行公示。至于设在县(市)及上街区的几家拍卖企业,必须在县(市)、区媒体进行公告时,应专项报告进行备案。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