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现场报道]离记者招待会举行还有半个小时,国新办新闻发布厅现场,座位已被记者抢占过半。摄影记者的“长枪短炮”已经架起,摄像机都对准了主席台。
几位发布人已经在主持人鲁广锦的带领下进入大厅,在主席台就坐。
[鲁广锦]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请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先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先生、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先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先生、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先生,向各位介绍加快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向刑事执法移送,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相关规定等有关情况。 现在我们先请朱孝清副检察长做简要介绍。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各位记者,最近我们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所以制定这个意见,是因为危害社会的行为,按照它危害的程度可以分为违法和犯罪两个档次。对违法的行为,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行政执法部门加以处理。
加强对知识产权等权利人的司法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犯罪的行为,则要进入刑事司法的程序,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需要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实行紧密而有效的衔接。但是,由于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相衔接的机制还不是很完善,致使一些涉嫌犯罪的案件被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没有依法移送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我们四个单位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这个文件。这个文件的制定对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衔接、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等权利人的司法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个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做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在稿子形成之后,我们先后四次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
第一次是去年的6月份,我们征求了中央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意见。第二次是去年的7月份,我们在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上上网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第三次是去年的8月份,我们召开了有外国使馆的官员、外商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第四次是征求了部分基层执法执纪单位的意见。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中,我们对这个稿子进行了多次反复的修改。到了去年12月1日,我们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这个稿子,然后送请其他三个单位会签。在今年的1月26日,我们四个单位联合下发了这个规范性文件。
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在我的新闻发布书面稿上都有具体的介绍,为了把更多的时间留给记者,在这里我就不做具体介绍了。先讲这些,谢谢大家。
[鲁广锦]再请郑少东部长助理简要介绍情况。
[郑少东]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上好!我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公安部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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