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陈晓 报道
农民买种子最怕买到假种子,种子公司则最怕辛苦培育出来的良种被仿冒。近日,一家饱受假种子危害的种子公司将侵权对象告上法庭。南京市中级法院于日前审结了这起江苏最大的一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判定侵权人盐城市某种业公司赔偿各项损失77万余元。
原告南京两优培九种业有限公司诉称,自己是“两优培九”种子的知识产权持有人。该种子是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育成的,是第一个通过国家品种审定的两系法杂交稻。自2002年起成为年推广面积最大的水稻品种。早在2000年12月,该制种技术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02年1月获得植物新品种权。
但是自从推广以来,一直都有一些不法商贩仿冒、销售“两优培九”种子。由于亲本不纯,种子质量脱离监管,给农民造成了极大损失,也侵犯了专利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农业执法部门的查处下,私自仿冒、销售假“两优培九”种子的盐城市某种业公司浮出水面。随后,南京两优培九种业公司走上了民事赔偿之路。经过审理,法院确定了盐城某种业公司侵权的事实。
据了解,自从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开始受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以来,每年的受理数量都在不断上升,案件复杂程度也与日俱增。这说明植物新品种这一新型的知识产权正被大多数人所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状况也不容乐观。由于种子市场比较复杂,监管起来难度大,仿冒、伪造的现象比较普遍。这起两优培九假种案提醒了其他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4版《民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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