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路
据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今年6月21日起,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不含)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按季度收取账户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季度3元。
像工行这样的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绝对控股的银行。 国家银行是国民的银行,我们的国民多数是穷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银行是“穷人银行”。按理说,“穷人银行”应该处处为穷人打算,为穷人理财,让穷人有一点“财富”增值。
然而,工行的这一规定,无疑是加紧了对穷人的盘剥。一个中低收入者,就是拆房子卖屋,一个月也难以凑够9000元的存款额,却不得不接受这样蛮横的“霸王条款”。而那些日进斗金的大款商贾,不但可以免除服务费,享受优质服务,而且还能如数收取银行所付的存款利息。从这种歧视性的规定中,让我们感受到的只是“嫌贫爱富”的势利和对穷人的羞辱。小额存款服务成本相对于大额存款高,这是个事实。但是,存贷款利率的巨大差额,足以让银行分摊服务成本。
银行制定的规定,都和民生有关,而且我们可选择的余地其实很少,银行单方面出台什么样的条款我们往往不得不接受,因为我国尚未建立起各类银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事实上,这几年从银行卡到住房贷款业务,银行对客户尤其是小客户的歧视,越来越有恃无恐。在出台这样的规定之前,是不是应该开个听证会呢?银行客户的权益谁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