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某趁店员忙乱之机,没付钱就把电脑搬回家。没想到,过了几天又与店员街头相遇,被店员拽进了派出所,王某承认了自己贪小便宜的违法行为。
19日下午,王某来到一家电脑专卖店,挑中了一台2900元的电脑,然后两名店员为电脑进行系统配置,王某付了200元订金离开。 不久,王某回到该店取电脑。两名店员都看见王某在数钱,可王某数钱时又分别让两个店员去取某配件,然后搬走电脑。王某走后,两个店员都以为王某把钱交给对方了,互相一问,才知道王某根本没交剩下的2700元钱。
23日上午,其中一个店员在专卖店附近碰巧遇见了王某,赶紧质问她:“你买的电脑还没付钱呢?”王某直呼认错了人,不承认此事。于是,店员将其扭送至附近的哈市新建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王某承认了趁店员分神没付钱就搬走了电脑。王某说,搬电脑时心存侥幸,觉得如果被人发现就如数付钱,没发现就算捡便宜了。(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