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供本报专稿3月26日上午,在中山大学举行的公民社会与发展讲座上,“动物福利”“小动物救助”“伴侣动物保护立法”等新鲜话题引起了大学生的热烈讨论。无独有偶。此前一天,由亚洲动物基金发起的“首届中国伴侣动物研讨会”也在广州举行。 来自国内17个城市、30多个小动物保护和救助团体的代表为了救助小猫、小狗而聚在一起。
针对此前国内连续发生的多起虐猫、残杀狗等事件,有法律专家、爱宠人士认为,这暴露了我国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存在空白,我国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对猫狗等伴侣动物以及其他动物缺乏有效保护,他们呼吁应加快动物保护的相关立法,建议对虐待猫狗者应视行为恶劣程度予以监禁3-6个月,处以高额罚款或者做一定时间的社会公益服务。
未来五年国内宠物数量可达5亿只
科学研究证明,饲养猫狗可以减轻人们的精神压力,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水平。根据资料测算,现在国内至少有宠物1亿只,而未来5年内宠物的数量将达5亿只,越来越多的猫狗走入中国家庭,成为不可分割的重要成员。
与此同时,因为种种原因,许多宠物的生存环境却不容乐观。不法的贩卖动物交易在很多城市仍然大量存在,包括贩卖宠物猫狗和猫狗肉。这些不法交易导致大量猫狗不良繁殖、动物疫病蔓延、动物被大量偷盗和虐杀。更重要的是,中国至今没有动物保护的相关立法,也致使虐待动物的现象非常严重。
在研讨会上,近日媒体纷纷跟踪报道的哈尔滨市女子踩猫事件与之前发生的复旦大学学生虐猫事件在代表们的发言中屡屡被提起。代表们认为,这两起事件中,当事人都迫于舆论压力而向公众道歉,个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理,虽然说明网络发达、社会文明发展的一种趋势,但也暴露了中国在动物保护相关立法方面的空白。
我国目前已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诸如猫狗等其他类别的动物并不享受保护。“通常这种事(指虐待猫狗)发生之后,只能通过道德惩罚和舆论压力来达到惩罚虐待动物的行为,这是非常有限的,只有通过出台相应的法律才能更持久、更完善。”多年来一直在呼吁动物福利立法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宋伟博士对记者说,“如果有了相关立法,虐猫事件、踩猫事件就会得到法律制裁。”海南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丁素静认为,保护动物最根本的在于从法律上让动物的权益得到保障。
广州日食猫1万只
一只猫被放在一块大砧板上,全身的毛已经被烫过拔光,半剖开的肚子正淌着鲜红的血……在研讨会现场,看着幻灯片上的这幅宰杀猫的照片,很多与会代表都不忍心再看屏幕。然而,这一场景其实在广州并不少见。据统计,广州地区每天被端上餐桌的猫就达1万只。而据亚洲动物基金的估算,每年在中国被宰杀的猫和狗多达2000万只,而且宰杀过程大都非常残忍。
针对部分地区吃猫吃狗的饮食传统,宋伟以韩国为例,认为传统并非不可改变。韩国素有吃狗肉的传统,且将狗慢慢打死,据说这样死去的狗皮下充血,肉的口感会更好。1988年韩国举办奥运会的时候,很多人因此拒绝到韩国去。当时的韩国总统金大中为此亲自颁布了禁止食狗肉的规定。到现在,韩国的饭店如果卖狗肉仍然会被罚款,并且可能会被吊销执照。宋伟表示,传统的力量很大,但是通过宣传、通过立法,传统应该是可以改变的。
虐待动物应被监禁3-6个月
宋伟认为,虐待动物的行为应该从立法上规定实行监禁3-6个月,高额罚款,或者是罚做义工,禁止其再接近动物,其个人社会信誉也应受到相应的限制。
宋伟表示,城市伴侣动物的数量庞大,且和人类关系密切。但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多将其作为负面因素加以管理,而不是从保护的观念出发。他强调,动物福利所反映的是人对动物的一种态度。动物福利立法的基本原则,第一是满足动物的基本需求,第二是要解除动物的痛苦。他认为,在实际操作上,立法、修法可以作为动物保护立法进程中的两种并进措施。实际上,我国在各部门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在原有的法律当中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