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3月27日讯 在街头手机店买了张卡,自己的身份却被“克隆”,一年后,顾客收到追缴欠费的通知。
丁小姐是外来打工妹,前几天,她收到电信公司通知,说她拖欠了几千元手机话费,希望她尽快付清,否则将到法院起诉她。 面对这张莫名其妙的通知,她立即展开调查。因自己一年多前来合肥后,只用了一个手机号码,并且一直按时交费,从不拖欠。她到电信公司将有关材料找出来,发现自己的身份被“克隆”了,而“克隆”的人竟是当初给她办手机入网手续的手机店老板。对方用丁小姐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又以丁小姐的名义办了张手机卡。事实清楚后,电信公司依然让其偿还拖欠的费用,原因是手机店老板已找不到了,既然丁小姐的身份证件被别人盗用,说明其未尽到保管责任,使电信公司蒙受了损失。但丁小姐对电信公司的说法无法接受,毕竟这笔费用不是她产生的,总不能替别人支付吧。(施健康)
律师说法:现在社会上身份证件复印材料被别人盗用时有发生,有时让当事人防不胜防。如果仅凭这点就断定当事人没有尽到保管责任有点牵强,对当事人来说责任被扩大了。因此,丁小姐如果自己没有实际产生这笔费用,就无须替别人支付。(148值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