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大学生张某驾车违法从“双黄线”上掉头,引起后方来车在避让中侧翻,致其驾驶员伤重身亡。尽管两车并未接触,张某仍被认定负同等责任。
事故地点在板仓街的南师大附近,距离南师大门口的斑马线十五六米。 上月12日晚,22岁的张某驾着“丰田威驰”轿车送女友回家,女友家在南师大对面的小区里。车在小区门口停下,两人又在车里聊了一会,张某才放女友下车。
由于要回头去接母亲,张某把车往后倒了一把,便就地掉头,顺着原路返回。就在掉头之际,一辆“康明斯”大货车从后面驶来。大货车驾驶员陈某发现前面的轿车挡住去路,立即向左避让。由于车速过快,冲向马路对面,接连撞上电线杆、信号灯杆,直到撞上第三棵行道树,侧翻在人行道上。因为大树契入车头,驾驶员陈某被卡在驾驶室里,消防队员动用了切割器才将其抢救出来。因伤重过重,34岁的陈某当夜死亡。
张某陈述,他驾车掉头时,看到后面的信号是红灯,同时有一辆大货车快速驶来。事故民警余立东据此分析,大货车驾驶员陈某可能是想抢在绿灯变换之前通过,便加快了车速,猝然遇到前方有车掉头,自然来不及刹住车子。
张某将今夏毕业,目前在一家化工企业实习。余警官说,张某如果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高文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