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莹波 实习生文鹃玥很多学生在走出校门前,都想参加勤工助学,一方面可以获得一些经济来源,部分解决经济上的困难,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勤工助学,使自己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以便将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
虽然大部分学生勤工助学的目的不完全是为了钱,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黑心雇主却利用学生涉世不深、相对单纯的弱点,侵犯他们的正当利益。
高中生打工被骗,家人讨回公道
近日,在桂林生活网桂林人论坛的本报报料版中,一位市民讲述了一个高二学生被雇主欺骗而其母亲讨回公道的经过。
高二学生陈天(化名)为获得社会经验,利用寒假打工。在听说某食品企业下属一家商店招收短期工(送货)后,他与同学两人前去应聘,并按该店店长要求交纳了300元押金。陈天的母亲为了方便孩子“工作”,还特意为其买了一辆新自行车。两名孩子期待凭自己的劳动来获取收入,并且约好领到第一笔自己挣的钱后就给母亲送一份礼物。工作之前,店长曾告知他们必须试用三天,才决定是否录取。为了能被录取,两人非常卖力地工作,每天送货十几次。三天试用期结束后,店长要求他俩回家等候通知,但此后一直没消息。两人向店长询问后得知未被录用,且在试用期内无工资,只能退回押金。陈天的母亲得知情况后非常气愤,她认为,“试用时并未说明录取标准,店方也说不出为何不录取两个孩子的理由;另外试用期不付报酬也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当她找店长理论时,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店长外出未归不知何时回来,并劝其离开。在该店购物的几位市民听陈天的母亲说明情况后,也指责该店的欺骗行为,工作人员见此十分慌张,此时店长突然出现,把拖欠两名学生的三天工资交还给那位母亲。
报料市民认为,这并不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据他了解,不少学生在勤工助学时曾遭到雇主或用人单位的欺骗。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很多单位完全可以少招正式员工,而使用免费劳动力。
部分大学生成为“白打工”的主要群体之一
据了解,现在高校中有关聘请家教、销售等各类兼职人员的信息铺天盖地。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机会多了,随之而来的是一些损害大学生打工正当权益的事件也越来越多。
某高校大三学生赵春桃家里经济比较困难,为减轻父母负担,她决定自己打工挣些钱。去年12月份,小赵通过朋友的介绍得到了一份工作,帮一位初一女孩补课。一开始她与家长谈好的收费标准是10元/小时,补课结束后一起结算“工资”。由于女孩的学习基础较差,每门功课都要补习,而且是从最基础的知识开始,小赵教得非常吃力,但她工作仍然很认真,每晚都到女孩家中帮其补习,每次两小时,很晚才回到学校休息。一个月后,女孩的成绩大有起色,她们也成为朋友。今年一月份,小赵要参加期末考试了,女孩的期末考试时间在小赵考试后几天进行。在家长的强烈要求下,小赵只得先到女孩家里上课,然后再回校复习功课。尽管自己的学习受到了影响,同学也劝她不要继续做家教了,但小赵觉得应该对学生负责,仍一如既往准时上课。等女孩考试结束后,小赵向家长要工资准备回家过年时,家长却按每次课10元的价格付钱给小赵,不是一开始谈好的10元/小时(即20元/次),尽管小赵提出异议,但家长拒绝承认。由于当时未签订协议,又无证人,小赵只好自认晦气。
类似小赵的遭遇,不少大学生在当家教时都曾遭遇过,一些学生还曾有过辛苦工作很长一段时间却分文未得的经历。
除上述情况外,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还会收取不同金额的服装押金、保证金等,收钱后则说职位已满,要学生回家听消息,接下来便如石沉大海,押金基本不退还。另外,还有些娱乐场所以高薪来吸引大学生从事所谓的陪聊、陪酒、陪唱等工作,甚至从事不正当交易,年轻学生在这些场所打工,很容易受骗上当或误入歧途。
学生打工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市劳动局劳动工资科黄科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学生(包括大学生和中学生)打工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只能按经济纠纷处理。由于在校学生的身份限制,不少人还不能独立自主,要靠家庭的抚养,有些家庭困难的甚至要依靠社会的帮助,因此他们还不能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地位——劳动者。
黄科长认为,在校学生在勤工助学中,虽然也是提供劳务而获得报酬,但严格说来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劳务关系。也就是说,在校学生在勤工助学中如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一般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但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生打工为了避免发生纠纷难以协调,最好是提前签订有关劳务协议,将劳务收入的具体支付方式及其他事项约定清楚。
通过学校勤工助学中心打工可减少风险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伍力老师表示,该校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都有几百人,除部分是由该管理中心负责推荐协调外,还有部分学生是自发进行的。凡是由该管理中心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的,双方一般不会发生什么纠纷。但自发打工的学生,则有个别曾遭到用人单位或雇主的欺骗。
伍力介绍,相对用人单位来说,打工学生往往处于弱势。为保护学生权益,凡是通过该管理中心的用人单位或雇主,都要进行相应资质审查,如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和具体招聘人员的身份证明。一般来说,该管理中心不会推荐学生到市区以外进行勤工助学,也不会推荐学生到某些特殊行业去,如酒吧、夜总会等。另外,在推荐学生前,一般会请一些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如礼仪、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巧等。在正式推荐学生过程中,该管理中心会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关协议,便于在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及时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