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27日电(记者毛朝敬)成都市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执法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提出,在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食品餐饮企业整治活动,对无证无照从事餐饮食品经营又屡教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破坏环境资源的经营户,最高罚款50万元。
通知提出,在开展无证无照食品餐饮企业整治中,相关执法部门对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条件但无证无照餐饮食品经营户,以教育规范为主,主要责令其尽快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申领相应证照;不能取得办理营业执照前置审批手续,或不符合办理营业执照相关要求的,应主动停业。对商场(店)、餐馆占道经营,以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游园进行宣传、咨询、募捐及其它经营活动的,执法部门将责令改正,对个人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可处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执法部门将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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