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去年9月,秀水市场“开除”了5名涉嫌售假的商户。昨天,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仲裁,裁令市场将摊位还给商户,并返还商户被扣商品。
昨天,秀水市场和首个申请仲裁的商户于某接到仲裁书,仲裁委员会裁决认为,秀水市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商户售假。 市场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市场应将其没收的商户销售的5个钱包返还于某;仲裁费由市场承担。
对于是否售假,商户表示,自己对外国品牌并不熟悉。而市场负责人汪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刚刚接到裁决书,没收的货物还未返还商户,他们要向工商部门通报此事再作处理。“市场被确定为售假的第一责任人,但没有相应的法律授权,这样的仲裁结果让我们很难办。”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市工商局公布的小商品市场禁售48个名牌的公告,这些商户被没收的名牌包应该都是假货。市场负有监管责任,但市场在发现假冒商品后应及时报告工商部门,由执法人员完成处罚、没收等程序。对于“秀水事件”,工商部门将在研究后作出处理。事件回放秀水市场打假“开除”商户
去年8月21日,秀水市场向5名商户拿出一份由商标权利人出具的证明,证明5人部分商品是假货,然后市场对涉案的5个商户、6个摊位进行了搜查,没收了他们剩余的假名牌包。同年9月,秀水市场单方解除了合同,将摊位收回,5名商户被清出市场。2006年1月5日,5名商户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被驳回后,又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们认为“市场无权搜查摊位和没收货物,因为他们不是执法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