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广东华侨贸易公司(下称华贸公司)老总陈小东被控挪用公款、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三罪一案重审时,控方在庭审结束前变更指控,指陈小东截留公款1203万元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案情变化令人瞠目结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这宗重审案件宣判。
陈小东,广东广宁县人,大学文化,原广东华侨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审 身犯三罪获刑18年
昨日,44岁的陈小东因被指控挪用公款、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三罪一案重审,再次被押上广州中院审判席。2001年4月28日,他因涉嫌上述三罪被羁押。去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3罪并罚,决定对陈小东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50万元。陈小东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受理他的上诉后,于今年初将该案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突变 庭审结束前改控贪污罪
昨天,获得重审机会的陈小东分外珍惜发言时间,一个劲向法官说明:首先,他确实有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但那是出于主管部门追赶房地产开发热的需要,事情是公司和组织上批准授意的,事出有因;其次,说到抽逃出资的指控,他不是华顺利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主体上就不符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至于挪用公款,华顺公司是国有资产,不是他陈小东个人的公司,因此他也不存在挪用一说。
控辩双方总结发言时,公诉人提出,鉴于陈小东截留公款并以倒签的形式据为己有,公诉机关变更对陈小东挪用公款的起诉为贪污罪。此言一出,举座皆惊。尤其诧异的是陈小东本人和他的辩护律师。因为,1小时前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他被指控的仍是挪用公款,举证、辩论结束,突然罪加一等,他无法理解,着急辩称自己未挪更未贪;其律师也质疑控方如此变更是否妥当。法官则宣布休庭,称择日宣判。
陈小东原审三宗罪
虚报资本开5间公司
在昨日的重审开庭中,广州市检察院对陈小东的指控与之前基本无异,但重新向法庭提交了一些证据材料。据指控:1995年12月,陈小东与广州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顺公司)股东李某商定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广州华德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德公司)。由于陈小东及李某均无资本投入,陈小东便安排王芳(华顺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已判刑)开具了大、小写不一致的空头转账支票,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天河支行入账,骗取了该行1000万元的送款单,随后使用该送款单,骗得广东华粤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1996年2月6日,陈小东等人持上述验资证明书,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成立了华德公司。
用类似虚假方法,1996年3月至2000年,陈小东伙同王芳又分别成立了4家公司。
造假抽逃出资198万
2000年5月,陈小东为了成立华顺利物业公司,从华德公司转入200万元到华顺利公司的验资账户进行验资。5月26日,华顺利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成立。7月4日,华顺利公司的注册资本200万元从验资账户转账到基本账户,次日,陈小东指使王芳以还款的名义将其中的198万元划到华远公司。
挪用公款1203万未还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1998年1月至同年9月间,陈小东在担任国有企业华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在该公司向广州市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白云公司)购买明泉大厦后转卖给大家庭公司的过程中,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将华贸公司应收的明泉大厦项目售楼款1203万余元供给陈小东的华顺公司、华远公司用于开发华顺大厦,至今未退还。(记者黄珊实习生 吴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