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玉文创实习生杨宗霈谭松)重庆富婆分割标的近亿元的离婚财产,请律师搞风险代理。官司还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富婆把代理律师也告了,要其返还“违法占有”的资金近170万元。
昨天,该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而律师则喊冤,这近170万只是代理费的一部分,富婆还差52万多诉讼费没给,遂提起反诉“追债”。
约定律师代理费12%
重庆渝中区女子罗欣(化名),与丈夫在广东离婚后,因再次分割财产发生纠纷。于是请了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帮忙。去年3月23日,双方签订《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罗欣委托该律所作为其官司的一、二审诉讼代理人。
对于收费双方约定:按照风险代理方式收取律师代理费:以罗欣起诉标的为基数,按法院最终裁决金额为标准,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12%%提取律师代理费;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20%%提取律师代理费(在起诉后,若争议双方达成和解,亦按此标准提取律师代理费)。
富婆要律师返还170万
签约后,律师飞赴广东开始取证。去年4月11日,在律师帮助下,罗欣与前夫达成协议:罗取得3家商场的折价款1850万元、存货价款842万余元。之后,罗欣分3次向代理律师银行账户共打款168万余元,加上预缴诉讼费时的4585元尚未还给罗,律师共收了近170万元。
罗欣的代理人表示,合同中早说好了涉及这3个商场的处理是免费的,所以律师占有的这近170万元就该还。因此,罗欣将律师告了。
律师反诉“追债”52万
170余万元代理费要返还?被告的律师事务所严律师当庭称,律所根据罗欣要在广东省高院的立案要求,去年3月30日,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同年4月7日就受理了。
起诉后、开庭前,律所做了大量工作,最终促成双方4月11日签订分割协议,罗欣才获得2692万余元。“律师办了事就该收钱。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除已支付的代理费170余万外,罗欣还欠律所律师费52万余元。”
但罗欣一方称,律所在处置3家商场中,提供的法律服务非常有限,收取200多万元代理费,显然有悖公平原则和常情常理。4月11日谈判,当天就达成了协议。
庭上惊现真假合同
作为关键证据的《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竟在庭上出现了两个版本。罗欣一方拿出的合同上,有一条明确写着“对3家商场的相关处理不收取律师费”。既然是免费的,律师占有的近170万就是违法,就该还给当事人。
而被告一方拿出的合同上没这句话。“真合同第一页应该有编号,而对方出示的合同根本没有。”被告律师说,两个版本必有一真必有一假。虽然都承认合同是在律所签的,一式两份,但双方都认为对方的合同是伪造的,都当庭向法官提出必须辨明真伪,并申请司法鉴定。
法官同意请求,中止审理,表示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继续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