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昨日下午2时过,成华区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近20名执行干警打响了“集中执行积案”专项行动的全省第一枪。3组人员分头行动,对3起“骨头案”集中执行。
该院执行局局长沈友荃带领第3组执行干警来到成华区多宝寺路,执行一起搬家案。
王正德是家中长子,下有王玉珍等弟妹。王母生前留下遗嘱,将位于多宝寺的一套营业房遗赠给王正德。王母去世后,王正德将该房租给妹妹王玉珍夫妇经营。哪知王玉珍夫妇拖欠租金,合同到期后还不愿搬走。王正德为此起诉王玉珍夫妇。
成都市中院终审判决王玉珍夫妇支付王正德2840元租金,并将该营业房腾退给王正德。判决生效后,王玉珍夫妇一直不执行。
沈友荃局长组织双方调解,建议双方以亲情为重,彼此做些让步。最终,双方协议一致:王正德表示不再收取2840元租金;王玉珍夫妇也愿意搬家。
沈友荃局长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次“集中执行积案”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成华区法院共清理出积案260多起,涉案标的额数百万元。
沈友荃局长称,积案中很多都是“骨头案”,执行难度较大,法院将调动大量人力、物力,利用休息或夜间等时间出动,争取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 成华法 记者 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