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建平通讯员张开明)走进南郑县国税局,正对门的大厅中放置着一面黄色的“税收执法岗位过错行为追究公示榜”,内容列举了被追究人姓名、工作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形式等,记者细数了一下,仅2005年第四季度,全局就有12人因不同程度执法过错被追究,其中批评教育2人,经济处罚6人,共1680元,书面检查2人,口头诫勉2人。 对这种敢于揭短亮丑、自我纠错的做法,局长陈晔介绍说:“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税收执法的关键在于细节,通过对执法过错行为的真追究、敢追究引导税干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从2002年开始,南郑县国税局在系统内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按季度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亮黄牌进行责任追究。编撰了17万字的《税收执法岗位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流程再造原理,将全县的税收执法权分解到机关、征收、管理、稽查四个环节,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了合理界定,对每项职责制定了量化考核办法,并制定了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经济处罚、口头诫勉等四种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分资料传递类、税务登记管理类、税款征收类、税源管理类、发票管理类、执行政策类和纳税服务类等8个类别,对每一过错行为,视其责任大小,分别处以20至500元不等的罚款。如税款征收不及时,造成欠税或税款流失的,每户次罚岗位责任人50至200元。为配合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该局还制定了《税收执法权行使规程》、《文明办税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违诺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措施。
南郑县国税局在推行税收执法岗位责任制过程中摆出“擂台赛”,将全局税干推上擂台开展竞赛,提出季度考核“比比看,谁领先”的口号。考核成绩不仅是兑现季度奖金津贴的依据,也是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的主要依据。通过“擂台赛”极大地调动了岗位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增强了竞争、危机意识。对全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及受到的追究形式进行黄牌警告,制作黄牌公开曝光,警示大家在执法中避免犯同样的过错。通过亮黄牌真追究,使全局执法过错行为呈逐年下降趋势。2005年对税收执法从每一个细节上进行检查,加大追究力度,查处非主观故意过错追究53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8人次,通报批评18人次,经济惩戒13人,处罚金额3150元。
南郑县国税局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亮黄牌真追究实现了跨越式大发展,组织收入每年以超亿元的速度递增,2005年达到5.94亿元,连续四年夺得汉中市国税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暨创佳评差第一名”,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30多项工作受到各级党政机关表彰奖励,局长陈晔连续三年被市人事局、国税局记三等功,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