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雇主要赔偿,车祸责任双方负连带责任
水母网3月28日威海讯荣成俚岛的高某最近真是“祸不单行”,他在受雇修房的过程中不慎摔伤,不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又遭遇车祸。“双重打击”致高某重伤,花去25000余元的医疗费及各项费用。
2003年4月17日,高某在雇主张某的组织下,到孙某家对其房屋进行修缮。高某修缮房屋时从梯子上摔下受伤。孙某在用自家拖拉机送高某去医院的途中,不料与顺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高某的伤势加重。在治疗过程中共花费了25000余元。
近日,荣成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作为张某的雇员,其在雇佣过程中受到伤害,雇主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高某乘坐孙某车辆,在被送往医院途中,又因孙某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而加重受伤程度,孙某与王某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黄海媛郝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