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合同自动延续
(2006-03-28 08:23:05)
金陵晚报报道钱清芳(化名)是江苏南师大教材图书发行公司(以下简称南师大图书公司)的一名职工,由于南师大图书公司要解雇有孕在身的她,钱清芳将南师大图书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庭。
钱清芳告诉记者,自己在2005年1月和南师大图书公司签订合同,从事图书销售工作。同年9月,钱清芳被调往仙林的书店负责特价图书的销售。同年12月8日,钱清芳体检时发现自己已有一个月的身孕,便向领导表明情况,请假一星期。随后,她被南京师范大学函授班录取,钱清芳又请假一周。两周后,当钱清芳去上班时,公司领导告知她,合同于当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将自然解除合同。
钱清芳随即将南师大图书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庭。劳动仲裁庭裁定,怀孕后合同应自动延续,南师大图书公司表示,钱清芳可以从2006年3月1日起重新回公司上班,公司将安排其在仙林书店业务销售岗。然而,当钱清芳前去就职时,她发现原来自己的业务销售岗是负责卖冷饮、水等物品。
南师大图书公司的总经理助理李宏伟表示,当初钱清芳的合同到期,公司准备自然解除合同。后来,钱清芳突然表示自己怀孕。劳动仲裁部门也协调过,公司已经提供了岗位,对于钱清芳担心该工作属于重体力劳动这一点,公司表示已安排其他员工负责搬运,钱清芳只需要收钱便可。钱清芳从3月1日到现在就未去上班,她始终不同意该岗位是另有所图,公司不会同意她的无理要求。目前,双方都在等待劳动仲裁结果。(胥欣)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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