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鼓公 记者 徐涛)一个在高知家庭长大的20岁女青年,个人和家庭经济条件都不错,却从2002年至今,先后3次因在超市盗窃食品被警方治安处罚。本月22日,该女青年第三次在超市偷巧克力被抓后竟称,2002年她曾在超市丢过手机,现在偷超市就是为了“报复”。 22日上午,女青年童某在华侨路附近某超市盗窃食品出门时被保安发现。在华侨路派出所,童某很快承认自己偷东西的行为,并主动提出赔偿超市损失。尽管数额不多,但办案民警并未简单处理,而是将童某的资料输入警务综合平台查询,发现童某曾因同样手段在超市盗窃巧克力、卤菜等食品,先后在2002年和2005年分别被警方处以治安警告。
民警还了解到,童某的家庭和个人的经济条件都不错。从历次童某在超市窃取的商品来看,都是卤菜和巧克力之类的食品,其盗窃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很难用常理来解释。
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童某自称,2002年她好不容易求其父母买的第一部手机在超市被窃。那段时间,她对超市有种莫名的仇视感,就第一次在超市偷拿了巧克力以示“报复”。在被发现后,她对超市的敌意越来越大。此后每当她到超市就不由自主地想去偷超市的东西,她觉得这样就能报复超市,能从中找到乐趣,但事后又后悔不已。
鉴于童某多次行窃,华侨路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童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昨天,记者向脑科医院一名医生介绍童某的情况后,该医生分析,仅凭行窃“报复”这一事件,还无法判定童某有心理疾病,应综合其平时行为方式进行判断。不过,类似这种反常的行为方式,较易出现在家长与子女缺少沟通的家庭,家长应加强与子女的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