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要依法诚信经营,全省新华人寿保险系统1.2万名保险营销员将有望领取养老金。这是记者昨日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获知的消息。
新华人寿湖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公司正在启动推行“个人业务人员补充养老计划纲要”,其中明确了营销员的福利保障待遇,对营销员补充养老金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险营销员可享受补充养老计划,每个季度末按自然季计提。 养老金具体分两部分计提,一部分为公司计提部分,另一部分为个人等额计提部分。在业务人员离职并办妥相关手续后,可按相应规定申请领取在职期间计提的补充养老金。一个普通保险营销员工作30年后,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10多万元,稍高级别的保险营销员可达到20多万、30多万元。
省内保险界人士和监管人士表示,此举不仅将极大改善长期以来保险营销员地位尴尬、后顾堪忧的处境,还将从根本上促进保险业的更好发展和业务员的诚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