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笑红来源: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由于3次拍卖流拍,金健米业原大股东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持有的公司1.46亿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3.27%),被依法抵偿给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昨天,金健米业发布公告称,此次转让完成后,农行常德分行成为金健米业第一大股东。
作为我国粮食系统的第一家上市公司,2002年,因其第一大股东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欠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借款本金和利息合计2.5亿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金健米业8900万股。2004年12月,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又追加冻结5700万股,总数达到1.46亿股。后来,这1.46亿国有法人股被依法拍卖,但3次拍卖均无人应拍。据悉,本次股权受让尚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