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通讯员郭飞)3月份刚办理营业执照,8月份就注销。这种空调销售商的“三八”行为今年将受到工商人员的特别“眷顾”。随着各大空调厂商促销战的打响,销售商的“三八”行为也被列入本市工商部门的重点打击之列。
消费者张先生2005年3月份在通州区梨园某个体电器店购买了1台空调。当年空调出现故障,但是当张先生找到该电器店时,却发现该店早已关门停业。经过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调查,该店已于2005年8月份办理了注销登记。依据《消法》的相关规定,工商所没有受理张先生的投诉。另外,张先生购买空调时没有索要正式发票,空调厂家也不能免费进行售后服务。
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目前正开展空调销售商户的专项检查。工商人员表示,一旦商家耍“三八”,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对恶意躲避售后服务的商家,工商部门也将依法处理。建议消费者:购买空调要索要正式发票,并写明购买时间、型号;最好能够签订正式合同,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习编辑:杨嘉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