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认为《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照片,韩国影星张娜拉委托律师将重庆出版社和北京市新华书店西城分店告上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日内开庭审理。但截至今日,法院尚未收到两家被告单位的答辩意见。
据张娜拉的律师介绍,去年7月,重庆出版社出版了《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北京市新华书店西城分店进行了销售。该书中应用了100多幅张娜拉的照片,这些照片均未经张娜拉本人的许可。
张娜拉认为两被告的出版和销售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共计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