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杨野 实习生 杨叠) 丈夫一走了之回了台湾,两年后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近日经巴南区法院审理获准离婚。
1997年3月,巴南区鱼洞的22岁女子李芳(化名)与来重庆工作的38岁台湾籍男子陈强(化名)正式结婚,同年生下女儿。
随后,两人关系开始恶化,两人争吵频繁。2004年4月,陈强失踪。两日后,他打回电话,称自己已回台湾。之后,李芳试图与陈联系均未果。
两年后,李将陈强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巴南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光明日报上刊登了公告,向被告陈强送达起诉书以及传票。公告期满三个月后,陈强仍没音讯。
近日,法院缺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准许李芳和陈强离婚,女儿由李芳抚养并承担诉讼费。
来源: 华龙网 2006-03-29 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