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琼
抒情的彝剧,悠扬的长调,欢快的阿细跳月,朴拙的锅庄舞,民族艺术千姿百态、绚丽多彩,由南到北地述说情感含蓄与奔放的差别,从西到东地呈现形式细腻和粗犷的嬗变。在我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独特的历史背景和自然生态环境,使各民族艺术形成了独有的艺术特征和文化多样性,极大地开拓和丰富了民族文化生活的内涵。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频繁,具有浓厚个性色彩的民族艺术令世界感到惊异,受到广泛关注和普遍喜爱,呈现出强劲的创新能力和跨民族的文化传播魅力。
民族艺术创作精品迭出
人才培养渐成规模
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作为民族艺术百花园里最艳丽的“那一朵”,格外引人注目。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于平说:“少数民族地区原本就是民族歌舞的海洋,近年抓住旅游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两大机遇,创作势头迅猛快捷。一方面,与旅游结合,把具有深厚群众基础的民族歌舞加工打磨,从《妈勒访天边》到《云南映象》,从《八桂大歌》到《多彩贵州风》,从《长白情》到《太阳雨》,篇篇留佳声,部部是精品,尤其是名列国家精品工程的《妈勒访天边》、《云南映象》和《八桂大歌》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云南、贵州、广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歌舞以此为契机获得了发展。另一方面,将形式单一的民族歌舞向形制丰厚内涵多元的民族歌舞剧推进。民族戏剧种类增加,唱腔不断成熟,内涵丰富。彝剧、藏剧、蒙古剧、苗剧、维吾尔剧、壮剧等剧种经典剧目传承不懈,近年新作如《满都海斯琴》、《冰山上的来客》更是‘一鸣惊人’。舞台呈现表明,少数民族戏剧创作正在经历从无到有,从有到更加精美的质变”。
有数字显示,2003年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艺术表演团体513个,从业人员20849人。此外,我国55个少数民族目前都有自己的作家,一些民族还形成了作家群体,少数民族作家比率已占中国作协全体会员的11.1%。人才培养战略,为民族艺术创新提供智力保障。据国家民委文宣司司长金星华介绍,“国家在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方面实行优先政策,全国现有专门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的高等和中等艺术院校24所,中央和地方文化艺术院校不断开办少数民族艺术班,每年招收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专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并设立人才教育基金,用以资助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的学习,为民族艺术的发展培养高端人才。”
民族艺术传播创造奇迹
市场回报丰厚喜人
“民族文艺是一个民族的标识和根魂。了解一个民族,首先要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一个民族,也要首先发展一个民族的文化。在党和政府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制定政策、健全组织、发展设施、培养人才、提供园地等有效措施下,民族艺术稳步发展活力焕发,在产业建设和市场竞争中表现出蓬勃活力,古老的民族艺术表现出当代传播魅力。”金星华指出。
以精益求精的精品创作为载体,以丰富绚烂的民族文化为资源武库,民族艺术从文化的自然阶段,培育出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艺术产品,把文化“变现”成产业,成为文化市场建设的“排头兵”。从2003年度标志性的演出《云南映象》,到风靡至今的《印象·刘三姐》,再到2006央视春晚的“明星剧目”《吉祥三宝》,民族艺术的传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市场奇迹。以总投资700多万的《云南映象》为例,“闪亮”登场后,一年之内演出100多场,赚了1600多万,系列作品《云南映象·海外版》等随即面世,海外巡演付诸实施,市场运作行云流水,产业规模逐渐做大。“《云南映象》模式”已经写入高校文化产业教科书。
有魅力才有传播,有传播才有市场,有市场才有创作,民族艺术发展进入良性循环。一方面,以民族文化为创作母题和基本素材的艺术呈现丰富多样,民族艺术进入时尚艺术视野,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同,大众认知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丰美的创作土壤被挖掘的同时,土壤自身也得到丰富和提升。金星华说,是民族独创性成就了民族艺术作品的传播奇迹,“在多元审美的今天,独特的民族艺术在传承创新的基础上重新进入时尚和流行的行列。”
市场是民意的某种检验,通过市场实现传播,民族艺术魅力更加深入民心。
民族文化遗产妥善保护
艺术创新方兴未艾
民族艺术赓续活力缘自立法、条例、政策的有力保障。金星华说:“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从2001年起将每五年举办一次,并且写入了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这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少数民族艺术进行保护和发展。”她说,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鼓励民族影视文学和戏剧音乐舞蹈创作,国家分别设置“骏马奖”和“孔雀奖”的评奖,为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就硬件建设而言,文化部社图司司长张旭指出,我国政府90年代以来开始实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工程,并《列入“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央和地方财政为此每年投入专项补助金和配套资金,新建、扩建和修缮一批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和影剧院等文化基础设施。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文化部已经通过推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立法工作,命名了一批民族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工作有条不紊地依法进行。2003年起,我国正式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被列入国家重点扶持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形成草案,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日程,金星华指出“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国家通过财政拨款、鼓励社会捐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扶持,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在资料保存、人才培养、剧目保留与创新、场所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加强。”2005年,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及中蒙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批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保护是为了传承,传承才能创新,创新为民族艺术重新找到生存空间。纳西古乐交响化的实验,木卡姆套曲添加新元素,一件件个案表明:民族艺术正走出博物馆,走向创新,走进时代,走入人们的心灵。“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艺术的发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薄弱环节,但在中央政府的全力扶持下,民族艺术的发展势头正好!”金星华一语道出民族艺术的发展现状。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29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