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8日讯今日,记者从2006年全省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3年再就业优惠证开始发放以来,我省累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20.8万本,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6亿元。今年我省将通过扩大再就业优惠政策、强化再就业援助等,预计实现城镇新就业70万人、新增就业人员6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的新目标。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200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工作重点是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等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同时,也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因此,2006年我省将根据相关文件延长政策时限、拓展政策扶持范围的精神,继续扶持这部分人员的就业工作,并将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纳入政策扶持对象的范围中。对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将继续及时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同时对已领取该证但尚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引导,使其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实现再就业;对已实施“并轨”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人员按时兑现灵活就业补贴和给予其他优惠政策扶持,稳定其就业状态。
为了鼓励创业,今年我省还将加大小额贷款的政策扶持工作力度。按照新的政策规定,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都被纳人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相关退役证明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长1年贷款期限。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
此外,我省还将重点解决好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社保补贴政策的落实,提高就业的稳定性。最终实现城镇新就业70万人,新增就业60万人,领证人员再就业5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的目标。(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