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后,4家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基本上已得到纠正和处理,调整了有关账目,并缴纳了罚款;对191名责任人员给予免职、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
华融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总部和各办事处成立了两级审计整改领导小组,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全面纠正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管理和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结果逐条进行检查验收。总公司先后12次派出联合工作组到有关办事处进行深入核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目前已对49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处以上干部26人。公司对审核不严、违规收购不良资产问题,已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同时与工商银行联合开展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回收资产;对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问题,已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为加强内部控制,总公司和办事处还成立了两级内部控制委员会,定期研究、分析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先后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100多项,加强对各业务环节的控制,积极研究探索资产处置与调查岗位相分离,形成风险隔离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要求充实内审人员。同时,该公司结合内外部审计检查情况,组织对2004年度的资产处置项目、资金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确定了业务和管理流程中的30个高风险点,逐一提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管理的具体措施。
长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整改。一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审计未结束,就召开全系统整改工作会议,要求责任落实到位,问题处理到位。审计后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要求逐一核对、分解审计发现问题,全面进行处理和整改。二是逐条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有关办事处按照总公司“边接受检查、边抓紧整改”的要求,及时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对32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2人被免去办事处总经理职务。2005年以来,总公司又再次核查,对各办事处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进行了督办和落实。对低价处置不良资产问题,总公司下发通知,重申今后凡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对违规挪用回收资金的问题,及时转发财政部的有关通知,再次重申要切实加强资产处置回收资金的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或以个人名义私存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防范风险长效机制。公司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和分类,全面查找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管理和财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先后制定和修订30多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制度,防范风险。
东方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成立了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将审计查出问题下发各办事处,责令进行整改落实。认真查找资产处置、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183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进一步制定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对各项费用开支权限和审批程序作出严格规定;修订、完善和补充了资产管理与处置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突出了集体审查原则、评处分离原则,加强了处置项目审查、执行及后续跟踪的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在常规审计基础上,对重点业务、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开展审计。为严肃财经纪律,已给予95名责任人降级、撤职、通报等处分,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加强了财会、监察部门领导力量,调整了资产经营、财务、人事等部门人员。
信达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多次强调必须逐条整改,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先后派出8个检查组到有关办事处进行核查,做到边核实、边纠正、边整改;已严肃处理了15名有关责任人,其中给予4个办事处总经理开除公职、行政降级或行政记大过处分。要求公司各部门和各办事处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全面查找业务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在全系统深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公司进一步规范经营、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各办事处按照公司部署,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并逐条研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对审计反映不良资产剥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文,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提出了规范要求,明确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贷款发放、管理、处置、剥离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不追查、不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审计反映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银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加大了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对审计反映东方公司采取虚报人数等手段获取财政资金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的问题,财政部已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严肃处理,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人员费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管理。(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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