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8日专电(记者任会斌)三春过后,将是雷雨频发的夏季。内蒙古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邢金熠提醒说,建设楼房不应忽视添设防雷设施。
邢金熠介绍说,我国大部分地区位于雷电多发地带。 内蒙古虽深处内陆,夏季仍是雷电频繁,平均每年有35天左右的雷期,尤其是内蒙古中、东部地区基本被“雷区”覆盖,住宅、人畜遭雷击的事件屡有发生。雷击每年还在大兴安岭林区引发山火,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必须设计防雷设施,并交当地气象部门审核,工程竣工后还必须由气象部门组织对防雷设施进行验收。但邢金熠告诉记者,在执法检查中,气象部门经常发现一些地区和建筑单位不按规定给建筑添设防雷设施,或者防雷设计不经气象部门审核就开工或将建筑投入使用,存在严重的防雷隐患。
邢金熠举例说,2005年,呼和浩特市的一处居民楼的避雷针因接地引线存在虚接的现象,电能无法传入大地,结果降雨时,雷电将引线附近住宅内的电器全部击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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