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时采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实行这一制度后,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必须对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这样不仅有利于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而且有利于加强对讯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