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9日讯 国家体育总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介绍“十一五”期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在谈到对退役的国家运动员的生活保障和安置问题时,冯建中表示,运动员的就业安置是优秀运动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问题是体育总局关注的一个重点,也是解决当中发现的一个难点问题。
冯建中说,为解决退役运动员,为做好优秀运动员的保障,国家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首先,1995年10月实施的《体育法》第28条有明确的规定,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这是法律的规定。2002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与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了体人字[2002]411号文件。这个文件的名字叫做《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主要是强调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的同时,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就业安置渠道,鼓励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鼓励运动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并通过高等学校就业渠道就业。
2003年8月,人事部、财政部、体育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目前,大多数省、市、区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办法。关于长期困扰运动队建设的运动员伤病、伤残的问题,体育总局也在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目前,全国绝大部分运动员已参加伤残互助保险。为着力解决老体育工作者的伤病治疗、困难补助问题,2002年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了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为解决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医疗保健问题,在财政部、人事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体育总局已经制定了《关于加强优秀运动队医疗保健工作的意见》,正在征求意见。
冯建中说,关于运动员学习的问题,我们和教育部一起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目前运动员上学有三种主要渠道:获全国前三名的运动员免试上大学,普通高校体育特长生招生,体育院校单独招生等渠道。为了更好地调动运动员学习的积极性,2003年体育总局又正式推行了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这个办法对于运动员上学、学习、技能培训给予资助。
冯建中说,据不完全统计,全面实施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以来,已有9101名运动员、教练员受益,受益的总金额为382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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