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佩特教育中国足球
佩特科维奇与申花的合同官司经过数次反反复复,今年3月1日,申花方面无奈地将100万美元打入国际体育法庭指定账户。这虽然不是中国足坛的第一起涉外赔偿案件,但无疑是金额最高、影响最大的。 但愿这100万美元能够为中国职业足球买来一个教训。
撰稿/杨晓辉
申花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这一次被谈论的不是他们的豪华球星阵容,也不是他们可能的争冠希望,而是一桩耐人琢磨的事件——2年前,俱乐部与塞黑外援佩特科维奇突然解约,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官司终于有了阶段性的定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判申花败诉,并要支付塞黑人100万美元!
佩特科维奇的合同官司自2004年起,判决结果反反复复。2004年年底,当时的申花俱乐部总经理楼世芳应诉,国际足联判决申花胜诉;不甘心的佩特又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上诉,这一次申花落败了。对于正打算逐渐缩减开支的申花来说,此时突然而至的百万美元赔款令所有局内人都显得尴尬无比。
佩特之来
德扬·佩特科维奇,可以说是申花历史上最大牌、也最成功的外援之一。这位来自塞尔维亚的中场球员,曾经先后在西班牙、意大利、巴西、卡塔尔等各国联赛中效力,个人最辉煌的经历就是曾经加盟过皇家马德里队。另外作为在巴西联赛中闯荡的极少数欧洲球员,他曾经获得过巴西联赛最佳球员和射手榜第二名的荣誉。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间,佩特科维奇加盟上海申花队,并帮助球队获得了2003年的甲A联赛冠军。
不过与他在球场上的风光无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佩特科维奇的古怪脾气和麻烦不断。比如他在加盟和离开申花队时,都带来了官司。
加盟申花队前,佩特科维奇效力于巴西著名的达伽马俱乐部,由于俱乐部连续3个月无法支付薪水,佩特科维奇决定一走了之来中国淘金。2003年3月7日,佩特科维奇来到上海准备加盟申花,但由于经纪人并没有带来达伽玛俱乐部开具的转会证明,申花俱乐部与佩特科维奇原定在3月8日进行的签约仪式被推迟到3月10日。
3月9日,佩特科维奇将达伽玛俱乐部告上了巴西劳工法庭。最终,法庭认定了雇工3个月得不到工资的事实,判决佩特科维奇赢得官司,可以自动走人。劳工法庭以此来压制巴西足协,迫使其开出了国际转会证明。在被迫开出转会证明后,巴西足协明确表示支持达伽玛俱乐部,直接向国际足联提出申诉。3月21日,国际足联发传真到中国足协,明确指出佩特科维奇转会不合法,申花涉嫌“引诱球员”,在佩特科维奇转会纠纷解决前,他将被无限期禁赛。已经做好上场准备的佩特科维奇不得不回到看台上。佩特转会事件也陷入僵持。
此后,国际足联发送传真通知申花、达伽玛和佩特科维奇三方,将于5月23日在瑞士苏黎世进行调停。为成功解决佩特事件,申花SVA文广俱乐部总经理楼世芳亲赴苏黎士,同时聘请了国际足坛著名律师劳伦·丹尼斯为佩特事件辩护。经过15天的调停,申花俱乐部洗脱了“引诱球员”的罪名,并且主动让步,愿意与佩特科维奇共同承担25万美元转会费,达伽玛方面则放弃对佩特科维奇的赔偿要求,佩特科维奇也撤回了对达伽玛的起诉,获得了自由身。
6月14日,申花与佩特科维奇签署的为期3年的合同正式生效,至此佩特科维奇转会申花事件正式落下帷幕。然而正是佩特科维奇转会纠纷不断的这3个月,在现在看来,为日后的申花造成了更加巨大的损失。
佩特之去
2004年“中超”上马,新的赛制规定每个俱乐部只能拥有3名外援,而且一场比赛只能有两人同时上场。当时已经拥有阿尔贝茨、马丁内斯、佩特科维奇和托马斯四大外援的申花队必须对人员做出调整。最先离队的是名气最小的后卫托马斯,紧接着申花俱乐部又突然决定引进价廉物美的乌拉圭年轻球员皮特·维拉,并与之签署了“5+1”的6年工作合同。这就意味着阿尔贝茨、马丁内斯和佩特科维奇3人中必须有1人离开申花。
阿尔贝茨当时刚刚荣获联赛最佳球员,在上海滩人气极旺,俱乐部决定与其续约。剩下的马丁内斯和佩特科维奇合同期都还未满,与任何一人解约都需要支付赔偿金,但相比之下,佩特科维奇由于脾气古怪、难以管理,加上其年薪在合同期第二年将自动上浮至惊人的120万美元,出于性价比的考虑,申花决定从佩特这里开刀。
2004年3月1日,申花俱乐部书面通知佩特科维奇,提前与他解除合同关系。但是4天后的3月5日,佩特科维奇致函中国足协,并通过中国足协转告申花俱乐部,对解约提出异议,并提出赔偿违约金200万美元的要求。
事发之后,当时申花俱乐部总经理楼世芳为了说明与佩特解约的合法性,特地约请上海电视台体育频道和新民晚报的记者前去进行相关采访。在那次采访中,笔者见到了申花与佩特科维奇签署的合同。
在合同当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如乙方(佩特科维奇)因本人原因,每赛季的甲A联赛首发出场率未达到70%,甲方(申花俱乐部)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转会至其他足球俱乐部。
申花方面之所以敢于和佩特科维奇解约,就是认为佩特科维奇在前三个月遭到国际足联禁赛,因此在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的一年内首发出场率只有68%,所以俱乐部有权和他解约。
但针对申花的解约书,佩特科维奇提出了四点异议:1、合同为期3年,所以该条款应该是综合3个赛季的全部出场率来计算,而不是只计算2003赛季,因此该条款只在合同的最后一年有效;2、申花俱乐部在合同的前三个月并没有支付给自己工资,因此这份合同的有效期应该从自己首次上场比赛的6月份开始计算。而这样计算的话自己的首发出场率达到了82%;3、俱乐部在赛季结束后支付了一笔夺冠奖金。而合同中规定这笔奖金支付的前提就是首发出场率达到70%,这也就意味着俱乐部承认了自己的首发出场时间符合合同规定;4、即使他的首发出场率不足70%,这也不是合同中规定的个人原因造成的,而是主教练和总经理在部分比赛中没有让他上场。
对于佩特科维奇这份异议中带有无理取闹意味的第一点和第四点,申花俱乐部十分轻易地就驳斥了回去。但是第二点和第三点却成为了此后长达两年的争论焦点。
当时申花俱乐部回应佩特科维奇说,和佩特科维奇的合同是在2003年3月10日签署的,但由于其个人遭到禁赛合同直到6月才生效。在此之前俱乐部是有权扣除其工资的,但是后来俱乐部还是补足了他的工资,因此禁赛的3个月当然应该计算在出场率统计范围之内;另外从逻辑上讲,申花支付佩特夺冠奖金并不意味着申花承认佩特的出场率合格,这是一个不可逆推的逻辑,正如“天下雨,地就会湿;但地湿了并不等于一定下过雨”。
申花的这份回应在和佩特异议的第一次交锋中获得了胜利。2004年底,佩特科维奇在国际足联进行的上诉遭到了驳回,申花免予赔偿。而在此之前,佩特也已经找到了新东家,申花以为此事就此为止,很痛快地放行,并给他出具了转会证明。
但是久经沙场的佩特科维奇并不甘心失败,在国际足联受挫的他转而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上诉,而此时申花俱乐部正好经历了高层调整,楼世芳离开了俱乐部,由吴冀南接任总经理。这一次佩特抓住申花方面工作交接中的疏漏,钻了空子,在出场率70%这一点上做足了文章。
2006年2月中旬,国际体育法庭判申花败诉,需向佩特赔偿100万美元违约金,否则申花俱乐部将面临禁止引援、联赛降级等进一步的处罚。2006年3月1日,申花方面只得无奈地将100万美元打入国际体育法庭指定账户。虽然申花俱乐部目前依然在继续进行抗诉,但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经验教训
这虽然不是中国足坛的第一起涉外赔偿案件,但无疑是金额最高、影响最大的。申花俱乐部在国内足坛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一直以来都是以管理规范、训练条件优越和球员待遇优厚著称,是国内高水平球员最向往的俱乐部之一。
但即便是这样的一家大俱乐部,却也一再在涉外的球员教练合同问题上出现失误。2002年初和塞黑教练皮特科维奇提前解约,赔偿高额违约金;2004年,以一份“3+7”合同请来英国教练威尔金森,结果人家3个月不到就人走茶凉,申花对此毫无办法;2004年底,那个花大钱签了6年合同的乌拉圭希望之星皮特·维拉在板凳上度过1年之后,也是用钱打发走的。
遍观中国足坛,类似的例子也同样数不胜数。1999年大连万达和前来试训的荷兰外援海尔德签署了一个工作合同,合同规定如果球员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适应比赛俱乐部有权辞退。后来主帅徐根宝确定了内梅切克等3名外援后,万达将海尔德领到医院,并通过医院做出了“海尔德身体条件不适应激烈的比赛要求”这样的诊断,名正言顺地将海尔德辞退,类似的做法在当时的足坛非常普遍。不过海尔德回到欧洲后又到权威医院做了体检,并以体检证明向FIFA状告万达。2000年球队收到了来自国际足联的通知,要求支付海尔德违约金及罚金共计50万美元。事实上,在类似问题上栽过跟头的俱乐部还包括山东、北京、深圳、四川、青岛、沈阳、辽宁、重庆等多家俱乐部,涉及的赔偿金额总数保守估计就超过350万美元。
由此暴露出来的直接问题就是中国足球界乃至中国体育界相当普遍地存在法制观念不强,不依合同办事的问题。不按合同办事简直是不少俱乐部一贯存在的毛病,俱乐部对国内球员通常占有压倒性的优势,欠薪解约等行为往往都可以得逞。
但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外籍球员教练身上,那可大不一样。人家只管照章办事,违反了合同,他立马就会翻脸,告上国际足联或体育仲裁法庭,不少俱乐部也吃尽不尊重合同的苦头。
此外,中国人和外国人在文化观念上的差异也容易造成一些误会。比如,在佩特案中,申花俱乐部发给佩特的那笔夺冠奖金,按中国人的传统理解,就是我给你一笔钱,你就乖乖走人,别折腾了,而对方往往也就知趣地走人了。但在老外眼中,你既然给了我这笔钱,你就承认了我的出场率,你就不能和我解约,否则你就等着赔更多的钱吧。给别人钱倒成了别人告自己的证据,中国人肯定是怎么也想不通的,但在外国人眼中却是证据大于一切。
再有就是和国际接轨的问题。中国大多数俱乐部在和外援签合同的时候,都喜欢用中文草拟合同,然后翻译成英文。这翻译过程中可能产生很多的问题,因为汉语和英语中都存在很多一词多义,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偏差。事实上,国际足联有专门的样本合同,里面的措辞和条款都是非常严密完整的,如果大家都采用这个标准合同文本来签约,就不会产生那么多的问题。
但愿这100万美元能够为中国职业足球买来一个教训,希望今后千万别再有更多的100万平白送人。(作者为上海电视台体育频道足球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