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孟璐张颂)顺义警方昨天宣布,一名偷窥女保洁工洗澡的男子,前天被予以治安拘留13天,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北京首例因偷窥被拘留者。
3月26日13时许,顺义林河派出所接报警称,林河开发区某公司宿舍楼内有人偷窥妇女洗澡。
顺义警方表示,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明文将“偷窥”作为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该男子裸体冲进浴室偷窥,已属于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遂依法对其做出拘留13天的处罚。网络编辑: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