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昕璐)记者昨天获悉,市消保委发出的四号消费提示,重点是鼓励市民使用3·15期间推出的十大合同规范文本。
从市消保委受理投诉的情况来看,有关合同方面的消费争议占投诉总量的近十分之一,其中经营者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服务消费无合同或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等问题屡见不鲜,令消费者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这些合同示范文本各具亮点。如,《上海市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明确移动电话机在三包期内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无论故障相同与否,消费者均有权提出换货;在《上海市纪实摄影合同》、《上海市纪实摄像合同》中增加了保护隐私条款和权利归属条款;《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在总体服务项目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有10个合同附件合并成5个附件以便于操作使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合同使用说明中加入了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的查询方法。
市消保委提醒,在这几类消费行为中,消费者要有主动签订合同示范文本的意识。因为有些商家会因为新版合同对自己带来更大的约束,也许会藏藏掖掖,甚至对一些消费者可能绝口不提有合同之事。对此一方面行业协会等还将大力推广合同,促进商业诚信,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消费者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更懂得自我保护。
案例解读
任先生2005年6月购买笔记本电脑时,获赠一个电脑拎包,后拎包发生脱线质量问题,与经销商交涉,经销商提出要和拎包供货商协调后才能明确是保修还是换货。
点评:现实交易中,从U盘到光电鼠标赠品种类五花八门,相应的“三包”期限也不尽相同。因此,《电脑合同示范文本》附件中加入了“赠品清单”,买卖双方可以在其中列明赠品的数量和质保期限,并且,该清单中写明“赠品在质保期限内,若非人为损坏,可以更换”,这样一来,便使相关规定的实际操作性得到了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