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日记披露挨打经历追踪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苏勇通讯员黄志强)昨日上午,李莉莉捧着女儿小旋的遗像,坐在南安市人民法院民庭第三审判庭原告席上,旁边还坐着丈夫李建军和一名律师。随后,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官司。
原告为李莉莉和丈夫李建军,被告分别为小旋的生前同学小风(化名)和南安市院前小学。由于被告小风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其父母亲成为法定代理人。
去年10月19日,早报报道南安市石井镇年仅13岁的少女小旋,突发疾病死亡。小旋死后,李建军和妻子李莉莉在整理女儿遗物时,意外地发现她生前所写的日记,日记里称她在读院前小学期间长期遭受同班同学小风殴打。
有关报道引起多家媒体关注。
据了解,去年年底,李建军认为:女儿的死因与被小风长期殴打有关,而院前小学对小旋被打一事不知情,管理上显然存在漏洞,因此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小风以及院前小学告上南安市人民法院,并向两被告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202536元。
对此,院前小学的代理律师认为,小旋于2005年9月1日因病住院治疗,经海都医院确诊为“脑室内自发性出血”,此时小旋已经离开院前小学2个多月了。小旋父母的诉讼请求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小旋的死亡与院前小学毫无关系。
成为被告的小风在答辩状也称,他跟小旋是同班同学,一向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根本不存在‘小旋长期遭受小风经常性殴打头部’的事情,医院的诊断治疗材料也证实是‘脑室内自发性出血’,其死亡与小风根本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