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
作者系襄樊市樊城区委书记 吴方军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政治优势,是全体党员的共同职责和任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本途径和必然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党员干部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努力造福群众,才能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最大限度地彰显党的政治优势。 一、强化责任,明确联系服务群众的主体。
《党章》明确要求,基层组织是联系服务群众的责任主体,党员是责任个体。各级党组织要把满足群众需求,贯穿执政为民全过程,渗透到三个文明建设各个方面。首先,要加快实现党的组织的全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和社会经济活动,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党的活动。其次,要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和优化党建资源,激活政治资源,挖掘市场资源,用好社会资源,构建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阵地建设的支撑体系,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第三,各基层组织要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纳入党建考评范围,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党员参与实践活动,提出不同的行为要求,引导党员在服务中强化群众观点;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探索建立党员干部轮流下企业、农村和其他基层单位体验生活、开展工作的制度,不断提高党员了解民情、协调不同类型群众利益关系、动员和组织群众、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二、广开言路,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
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群众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渠道,是充分尊重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表现。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召开民主听证会、恳谈会、对话会、征询会等方式,为群众随时随地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创造条件。要推动党务、政务公开,畅通政策执行渠道和民意收集渠道。要善于发挥不同社会群体在沟通党委、政府与联系群众中的作用,在各种社会、政治力量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保证各项政策决策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在制定出台涉及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等长远规划和单位系统内部重大决策前,要问计于领导、专家和群众。在决策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程序,力求各项决策科学、合理、民主。要建立决策成效的群众检验校正机制。在依靠群众参与决策制定的同时,更应该注意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接受群众检验,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和失误,推进决策有效落实。要逐步建立舆情收集分析与通报制度,对涉及到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工作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通过这些措施,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急在哪里、难在何处,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准确、完整地了解民情民意,确保决策执行通畅。三、勤政敬业,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
党员干部要通过广泛而频繁地与群众接触、交往,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情感在一线融通。要立足于本职岗位,听民声、查民意,让群众看到党和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诚意和行动,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党员干部必须努力做到:在指导思想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从群众实践中求得真知,谋取良策;在发展思路上,以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为决策依据,让群众得到实惠;在工作部署上,把大多数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生活中的难点作为决策的重点;在工作方法上,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群众分散的、点滴的闪光思想集中起来,化为工作中的具体方针政策。党员干部要经常到困难多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意见多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利益。四、创新载体,搭建党群干群互动的平台。
近年来,襄樊市樊城区在机关在职党员中开展了以进社区、进责任区,争当服务群众、服务社区的模范为主要内容的“双进双争”活动。实践证明,只要紧紧围绕群众需要、主动适应时代特点,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就能够赢得民心,换来真情。五、健全机制,激发联系服务群众的动力。
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必须用机制保证党员干部在深入群众、深入实践中接受教育、改进作风,不断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建立组织考核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可结合专题实践活动,确立党员示范点、责任区,对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专门考核,分类定级,建立台账。在年度考核或民主生活会党性测评中,对党员参与群众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评议,量化打分。二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在发挥好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同时,采取聘请群众工作监督员,推行“下评上、民评官、企业评机关”等工作办法,增强群众监督的实效性。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对联系服务群众成效明显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对不乐于、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影响工作进展的党组织进行质询、问责,对主观激化干群矛盾的党员进行警示、诫勉、劝退,以此激励和约束党员增强群众意识,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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