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日,大连市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来连务工农民工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来连农民工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大连市各级工会要不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缺乏基本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农民工入会率低等突出问题。 对于违反政策规定、无视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意见》提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要抓紧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简化农民工入会、转会手续,打破务工时间等一切限制农民工入会的不合理框框。要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2008年全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将农民工纳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范围,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做到月清月结。对于恶意欠薪企业,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进行联合通报,并促进法律手段的介入。推动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监督机制,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严厉查处雇用童工行为。督促建立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保障,帮助农民工解决看病难问题。
监督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保证农民工职业培训资金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民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技术素质。在入党、入团、评选劳模、职务晋升以及评定技术职称等方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民主权益的各项制度,有农民工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中要有农民工代表,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把农民工作为工会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使农民工成为职工热线、来信来访、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的受益者。要把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纳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范围,真诚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子女上学和政策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王光宇记者刘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