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3月29日讯 春天又一次来到人间,江淮大地满眼是绿色,而一些矿山依旧裸露着苍白色“胸膛”。
3月中旬,望着铜陵市一座座“穿肠剖肚”的矿山,省生态办的工作人员许建很是焦急。“矿山地质环境在继续恶化。 如此放任下去,寸草不生的废旧矿山会越来越多,白色会成为孩子眼里的矿山模样。”
矿业城市铜陵总面积1113平方公里,因多年采矿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高达30.496平方公里。近年来,铜陵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面做出努力,而进展并不顺利,全市矿山生态恢复率目前仅为13.56%%。露采场、排土场、尾砂库、塌陷区随处可见。铜陵市生态办的工作人员说:“矿山不能及时得到恢复治理成为铜陵建设生态市的头号难题。”
全省的矿山环境破坏形势也不乐观。目前我省矿山累计损毁土地407平方公里,塌陷土地255平方公里,尾矿及固体废弃物堆放占用土地为47平方公里。更让人担心的是,1997年起我省矿山损毁土地年递增25.8平方公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赶不上新损毁的速度。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引发了许多问题:诱发矿山地质灾害,造成岩溶塌陷;毁坏植被和生态环境;损毁大量土地。
近几年,我省开展了一些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总面积为56.54平方公里,但这仅占损毁总面积的13.9%%。资金投入不足及法律缺位是制约矿山治理恢复的重要因素。
“老矿山创造的效益交给了国家,当时没有提留治理的费用。而当地群众不得不生活在恶劣环境里,地方政府不得不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埋单。”许建说,国家要为老矿山的治理恢复出力。
我国法律虽然确立了“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但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法规,实施起来非常困难,这导致了新矿山企业重开发利用轻环境保护。省国土资源厅高工李益湘分析说,矿山恢复治理需要很大的投入,这会逼迫企业做大企业规模,提高资源的开采率,对资源进行深加工,从而增加利润。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矿主或矿山企业就没有动力充分开采加工矿产资源。如此一来,会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
庆幸的是,矿山恢复治理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正在起草,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将审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凡在省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承诺,并缴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用来保护新矿山地质环境。
铜陵市生态办的工作人员呼吁说,对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而现已闭坑或即将闭坑的大、中型矿山企业,可争取政策支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依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复垦矿山开采破坏的土地。这样,废旧的老矿山才能早日穿上“绿衣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