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高贫困残疾儿童康复医疗和训练水平脑瘫儿童每年救助2400元智力残疾儿童每年救助1200元
水母网3月29日讯(记者张景亮)日前,市残联、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制定出台《烟台市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决定自2006年至2008年组织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使更多贫困家庭的脑瘫、智残和低视力儿童得到及时的康复训练。
今后三年间,我市将通过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为90名家庭困难的脑瘫和300名智力残疾儿童补贴康复训练经费,为6个开展脑瘫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机构配发训练器具,为120名贫困低视力儿童配发助视器,为2个低视力康复机构配发低视力配镜箱,为各康复机构培训38名康复技术人员,同时培训残疾儿童家长140名,为社区及残疾儿童家庭发放残疾人康复普及读物。
这一工程的救助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者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的10岁以下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14岁以下的低视力儿童。救助标准为,脑瘫儿童每人200元/月,年定额为2400元;智力残疾儿童每人100元/月,年定额为1200元;低视力儿童每人配发一套价值约230元的助视器。
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儿童得到救助,每名儿童只能享受一个年度的救助。脑瘫和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项目将采取“康复救助卡”管理方式,由项目县(市、区)残联为资助对象核发“康复救助卡”。持卡患儿凭卡在本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低视力儿童由家长带领,持当地残联证明信,到指定的低视力康复机构检查,符合条件者免费配发助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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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投入小,成效大,是改善儿童未来生存状况,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我市现有0~6岁脑瘫残疾儿童约2000多名,智力残疾儿童约5000多名,低视力残疾儿童约1500名;每年新增脑瘫、智力和低视力残疾儿童近1000名。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及时给予康复医疗和训练,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市康复专业机构少、设施不完善、家庭贫困患者多等原因,大多数脑瘫、智疾和低视力残疾儿童得不到及时的康复训练。景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