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田雨)2002年至2005年,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由于退休、离岗、外流等原因,检察官递减9814名,而同期新任检察官只有1362名,3年共减少8452人。
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人才短缺问题,是今年两会代表和委员们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一直以来困扰检察工作与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的“瓶颈”问题。 日前召开的全国省级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提出:多策并举,破解基层检察官短缺难题。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商有关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对检察官实行统一调剂使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要对基层检察官短缺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对检察官数量不足已经影响办案的基层院情况,省、地两级检察院每半年要向上一级检察院报告一次,由省级检察院商请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本省(区、市)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对西部地区经自行调剂仍不能满足基本需要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商有关方面在全国范围内调剂。调剂使用的检察官,工作时间为1年至2年,可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适当给予办案补助。
据统计,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来,西部地区1173个基层检察院通过司法考试的仅有580人,通过司法考试人数偏少是制约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瓶颈”。基于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2006年,各省级检察院都要举办司法考试脱产培训班,为检察机关内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
从今年起,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和中层领导干部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没有检察工作经验的法律专家人才也有可能成为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今后,省、地两级检察院在选拔院级和中层领导干部拟任对象时,应优先考虑具有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工作或挂职锻炼经历的干部。 |